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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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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頭是,我已經帥到像是整容過的地步了。可是表情還是無比尷尬:“那個……莫小帥……DIDA……”

“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那天實在喝得太多了,沒認出來。”說話的是和他簽合同的一個下屬。而那位叫胡建的老板,依然維持著自己百年滄桑的臉,直視著他無比光明的前方。

莫小帥當時就有掐著他脖子問問他到底在看什麽的沖動,可是現實中的他,卻依然笑意十足:“這位就是胡老板吧?”

一提到胡建,他手下的表情立刻變得不同,熱情也冷掉了一半,滿臉都寫滿了中華傳統的民族自豪感:“我們老板!一般為這種小事是不出來見客人的,實在是看在你們公司名氣不錯的份上,才抽出點時間。飯隨便吃吃,不要耽誤時間就行了。”

“那是那是……”莫小帥說這兩句的時候像是在咬牙切齒,同時報覆性地一把拽過了維令,“我叔!鄉下來的,跟我出來見見世面。還不快見過胡老板。”

維令哪會應付這樣的場面,差一點就“Nice to meet you”了。好在還是憋了半天屁都沒放一個的胡建首先開口:“鄉下空氣好啊,為什麽要出來呢?”那表情就好象是一個五音不全的勞改犯,在憧憬地問獄警,這裏咋就沒有歌劇呢?那才是對俺們靈魂真正的洗滌啊!

維令也不是省油的白熾燈,用地道的普通話接了句:“英國的鄉下空氣是不錯,但我剛周游了世界一圈,發現還是中國的日子好過啊!”

這句話把胡建噎得不輕,他總不能為了賺回這口氣,撒謊說自己剛上月球見過嫦娥吧?不說中國技術跟不上,嫦娥的一頓飯錢就是他負擔不起的,更何況,還得看人家姐姐的檔期。於是胡建選擇了極紳士的沈默,哼了一聲,便頭也不回地率先朝飯店內走去。

莫小帥就想著他呆會兒放血的樣子,一點都不生氣,反倒覺得這家夥特別親切——胡建活脫脫就一男版李莉。可是我們得搞明白,李莉可不認識莫小帥旁邊這位叫維令的吸血鬼。

母的雖然趾高氣揚,尾巴上卻沒有幾根可以賣弄的羽毛,真正高傲的,還要屬色彩艷麗的雄孔雀。當然,最後被拔毛的也會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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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訴說,老故事,最甜蜜,往

對我訴說,老故事,最甜蜜,往事難忘,不能忘

◎對我訴說,老故事,最甜蜜,往事難忘,不能忘◎

老人家說:有些故事不得不講。正如有些話不得不引用。即使沒有名人說過關於講故事的名言,但從小接受的義務教育告訴我們,為了提高全體國民教育水平,我們有義務瞎掰兩句。如同創作涉及到吃飯的文章,你完全可以在開篇時寫,愛迪生說過:“吃飯的時候到了。”誰也不能否認愛迪生說過這句話,因為只要他沒有明確的減肥計劃,幾乎每天都會這麽說。

其他文章請舉一反三。但是請記住唯一的原則:名人一定要死人,名言一定要唬人。不然萬一你引用了張三的話,可是這個人突然冒出來說自己壓根兒沒講過這樣的話,而且還要告你誹謗並且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或者你在文章裏沒有明確告訴讀者“這句話是張三說的”,他又會告你抄襲不尊重人權。一般情況下,依照社會主義公共機關的辦事效率,你最近幾個春節都不要想好過了,整天就和法院耗吧。順便再出書對罵,傳傳緋聞什麽的,也算是為中國GDP做出貢獻了。

話說回來——我敢保證這四個字是漢語裏最好用的一句話。因為不論你跑題多遠,它都可以給你拉回來。

話說回來。我要講的故事,很明顯是和胡建有關的。

那是一個只有兩百來人的小山村。廢話再來,如果你覺得這句話似曾相識,那麽很不幸地告訴你,你已經是中國傳媒業的受害者。因為電視裏只要提起某個傳奇人物,或某個傳奇事件,一般都會用這樣的話開頭。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渲染這個傳奇已經傳奇到,想不傳奇都不行的地步了。

而之所以本故事也這麽開頭,除了響應黨的號召外,還因為胡建這個人,的確也算是個值得一提的傳奇。

現在,畫面展開。你可以想象攝像機是在一個山頭俯瞰腳下的景色,山清水秀,空氣清新,最好再來點白蒙蒙的霧氣。清晨的鳥叫從山林中傳來,當然,也可能是雞叫。隨後,目光便隨著鏡頭移向樹枝包圍中的幾間低矮的平房。房屋前石頭鋪成的土院落,可能養那麽幾只雞或鴨,也可能沒有,但是一定會有一頭老黃牛和一口有些年份的井。

胡建便出生在這裏。

家裏有四個孩子,胡建是最小的,也是唯一的兒子。所以胡老爹沒有延續孩子只能叫“大妞”“二妞”“三妞”的命運,而是請村裏唯一念過書的村長,給小兒子起了個學名叫“胡建”。殊不知,這個在當時頗為有氣魄的名字,卻在二十年後的中國大陸泛濫成災。也算是從側面預示了,從小備受家人關註的胡建,註定會重演無數個中國男人都經歷過的人生。

七歲在姐姐們嫉妒的目光中入學。女子無才便是德。中國人民對幾千年的傳統文化沒堅持多少,反倒是在迫害女性方面頗有堅持不懈的作風。所以胡老爹沒花什麽心思就決定,胡建去上學,其他不管是僥幸念過兩年書的還是壓根兒不僥幸的,都回家幫忙種田。對男人來說,太輕易獲得的東西往往不值得珍惜,胡建小朋友雖然才七歲,但他身上已經有了中國傳統男人都會有的烈性根。所以小學基本荒廢。

十二歲被父親送去鎮上的中學,每天得步行七裏路到學校,然後再步行七裏回來。中午啃窩頭就冷菜,偶爾有個雞蛋,還是母親在姐姐們的淚水中給他留下的。也是在這段期間,胡建的大姐每天接送他上學,連續三年不曾間斷。艱苦的生活條件的確會讓一個人更厭惡學習,但同時,也會激勵他改變自己的命運。就像燕子飛往南方過冬,不是因為一路上風景不錯,而是因為冬天的北方太他媽冷了。所以要做好一件事,也不一定要喜歡它。當然,這世界上很少有人會喜歡坐在教室裏聽一個不得志的成年人念書育人,除非這人腦子有病。胡建沒病,胡建是一燕子。

十五歲考入縣裏的高中,開始住校。也明白了家裏最好的一床被子,最好的一雙布鞋,最好的一個書包,在外面根本就是個屁。於是開始變得不愛講話,自卑,將所有的力氣都發洩在學習上。瞧不起有錢人,長得漂亮的,和嘴皮子厲害在外面混的學生。得老師寵愛,但私底下也和其他學生一樣認為這老師沒什麽出息。不希望家裏人來學校探望,但是二姐一定會在某個下著雪的下午出現,為的就是給他送一雙棉鞋。他和姐姐見面時的態度一定不好,但是背後還是會在被窩裏哭泣。你可以認為他感動,也可以認為他是在控訴命運。

十八歲考入大學,當然,如果倒黴點可能是十九歲。學習成績還是一如既往的好,只不過在這個花花世界裏根本不值一提。周圍來往的人開始持有各種身份,部長科長局長或是糧食局裏的管糧票的,當然,這些人的孩子,開始在他面前綻放青春。也就是在這些陽光燦爛的日子裏,胡建在心裏悄悄埋藏下野心。他或許以為自己的夢想會在新時代的照耀下開花結果。但陽光是別人的,燦爛也輪不著他。四年的大學生活後,父親累彎了脊背,母親磨出了老繭,換來的只是一個大學文憑,和發配回原籍的安排。

胡建還是沒有屈服於命運,要死要活地留在了城市裏。當然,這其中一定也發生了不少令他難以忘懷,並且記恨在心的事。其中可能包括領導對他的侮辱,同事的勾心鬥角,中意的女孩愛上了別人,升官的機會告吹,以及類似於這些的沒完沒了的煩心事。

如果一個男人全心全意學了一輩子,兢兢業業工作了一輩子,可是到了三十歲還是一無所成,那他一定很想糾出那個叫命運的玩意兒,把它綁在床上給SM了。胡建就是這種人。雖然他知道自己之所以難成大業,是因為不肯拉下臉巴結領導,但還是錚錚傲骨死性難改。在這個將低調看作愚蠢,才華只能提供娛樂的社會,不會哈拉放屁,就意味著滿肚子抱負終將成為包袱。即使不丟掉,也只能拖累他的一生過得更苦。

胡建便是在這種情況下遇到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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